1.市驻海外代表处根据市政府或市商务局的工作部署,承担“走出去”“引进来”和“招才引智”工作,协助组织开展科技、教育、旅游、文化、侨务等各领域交流。
2.联系所在地区重点企业、投资商,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府、资本输出机构、中介机构、商会及知名跨国公司建立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并为其提供我市有关信息和相关服务。
3.负责合法收集所在地区经贸、商务信息,为我市企业提供有关信息和服务。
4.组织所在地区企业、商会来我市进行实地考察、项目洽谈等商务活动,并为来我市开展经贸活动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合作。
5.承办或者协助承办我市在驻在国及周边地区开展的经贸促进活动,包括策划、宣传、客户发动、项目跟踪落实等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地址:驻欧洲经贸代表处:比利时布鲁塞尔;驻北美经贸代表处:美国洛杉矶; 驻日本经贸代表处:日本东京; 驻澳大利亚经贸代表处:澳大利亚悉尼。
联系电话:0755-8810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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