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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12-27 09:49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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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深圳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商务法治工作有序开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一是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的常设议题,形成“班子成员领学解读、中层正职参学践读、主要领导评学导读”议题学习机制。举办市商务局主题教育读书班,采用集中学习方式,通过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形式,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

  二是局党组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讲话,要求全局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商务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有关内容,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的重要论述。依托“深i学”平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通过组织全局参与广东省学法考试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是结合商务领域承担协调我市WTO事务的工作职能,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讲话精神,不断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对标对表国际通行高标准规则,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三)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集体决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局党组书记(局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并按要求每年向市委市政府和商务部、省商务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

  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组织推进贸易救济、WTO事务、引导“走出去”企业合规建设等涉外法治事务。落实《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年)》。报送《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纳入2023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局长讲法”活动内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依法行政方面

  一是全力打造“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打通线下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端等服务渠道,2023年1-11月,通过市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共受理109104件,实现各类审批事项“零逾期”“零差错”“零投诉”。

  二是推动商务立法工作,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在各大新闻媒体、各类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发布中英文版本开展宣介,充分发挥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服务工作站作用,扩大法规惠及群体。

  三是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3年1-11月,制定4份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本单位实施的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并按管理要求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目录制管理。

  (二)行政决策方面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落实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2023年,共制定四项重大行政决策,并积极报送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其中“制定深圳市落实“五外联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关政策”为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发布和公众参与专栏管理,通过官网官微发布、座谈会、听证等形式,方便社会公众查询重大行政决策信息、提出意见建议。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化、常态化参与政府运行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公职律师及外聘法律顾问联动机制。

  (三)行政执法方面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参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深圳市商务局关于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2023年1-11月,开展行政检查366次,均为本单位实施的、以本单位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同时,联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新车销售、二手车经营、单用途预付卡等领域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全年未因行政检查被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四)突发事件应对方面

  一是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印发《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商务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市商务局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专题研判分析会暨“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会。

  二是制定《深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全面落实“三防”和应急管理职责。印发《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线上安全培训的通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化解社会矛盾方面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支持行政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复、答辩举证工作。2023年1-11月,涉及我局行政诉讼案件2件,1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件尚在审理中,败诉率为0;行政复议案件1件,申请人撤回申请。

  二是通过深i企、12345政府热线、外商投资企业权益保护服务工作站等,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查询、政务办理、诉求处理等一站式政务信息服务。同时,制定《深圳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六)数字法治政府方面

  推进“互联网+政务”升级改造,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用好跨境电商市场开拓及风险防控资讯服务系统,为企业提供涵盖不同目标市场、类别和产品类目的风险防控资讯。

  (七)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2023年1-11月,办理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63件、办理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58件,承办、分办和主办件均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按时办理答复率100%。

  二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2023年1-11月,办理信访案件107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3年1-11月,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2件。

  (八)涉外法治方面

  一是持续发挥“四体联动”机制,组织指导和协调我市企业有效应对“两反一保”“337调查”等贸易摩擦案件。制定贸易调整援助有关政策,增强应对外部贸易和产业安全风险能力。二是持续打造“走出去大讲堂”“电子商务大讲堂”“政策规则助企行”“外商投资政策宣讲会”等精品课程,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三是制定应对贸易摩擦有关政策,提升企业应对和适应外部风险能力。联动省商务厅、省司法厅开展“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走进深圳跨境电商综试区专题活动。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重点对照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问题,在联动相关部门推进涉外合规建设和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推动落实,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政府采购、政府信息公开、公平竞争等方面还需对照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法治思维意识,切实履行依法行政。普法形式有待创新,目前普法多以常规宣贯为主,还需进一步利用新媒体平台,针对企业需求将与企业日常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贯重点。涉外法治服务工作的体系性、前瞻性有待进一步增强,还需进一步加强国际经贸规则变动、敏感国别、特定行业贸易保护预警和趋势分析,提高贸易摩擦研究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为企业海外安全发展保驾护航。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尚需进一步紧密,推动人大决议、政协提案转化为具体措施的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一是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增强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成效,推进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三是强化“新三样”产业贸易摩擦应对措施储备,持续做好风险预警和政策培训。开展深圳RCEP服务中心助企享惠工作,继续开展宣介活动,不断提升原产地签证工作水平。

  四是落实深圳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大方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持续宣贯《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为外资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专此报告。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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