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广大市民消费者:
根据2022年5月23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商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深发改〔2022〕353号)“(二)增加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投放”工作要求,为便于在专项摇号活动中获得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中签者购买符合条件的燃油车,我局制定了《深圳市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活动中签者购置燃油车申报指引》,请据此办理申报。
特别提醒:小汽车增量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充分考虑审核流程耗时问题,购买燃油车并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后尽早向深圳市商务局申报,避免因申报不及时导致指标过期无法办理新车注册登记。
特此通知。
附件:燃油车销售企业及门店目录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6月6日
(咨询电话:88102443、88102456)
深圳市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专项摇号活动中签者购置燃油车申报指引
2.燃油车车辆购置时间应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开票时间为准。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销货单位名称须与燃油车销售企业一致,且应为附件《燃油车销售企业及门店目录》的企业。
在深圳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和纳税,在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内的企业类别为“批发和零售业”。
符合条件的燃油车销售企业及门店目录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
(二)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三)专项摇号活动中签的小汽车增量指标证明文件。
(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货物进口证明书。
以上所有资料均在线填报、电子版提交;持证(件)人、证件号码必须为申请人本人。
(四)在公示期结束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使用专项摇号活动中签的小汽车增量指标向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申请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注册登记结果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审核为准。
四、注意事项
(一)本指引仅适用于专项摇号活动中签者购置燃油车的车辆条件审核。如何参与专项摇号活动、中签后购置新能源汽车申报补贴、新车注册登记等相关事宜请以各相关部门工作要求为准。
(二)燃油车销售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国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四)本指引中的“小汽车增量指标”是指《深圳市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若干措施》(深发改〔2022〕353号)第(二)条中所述的“新增投放的2万个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
(五)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因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真实材料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办理本事项申请人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七)本指引由深圳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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