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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7 10:03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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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对外劳务合作是我市对外投资合作重要内容,在保障“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缓解国内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市外派劳务管理得到加强,但存在一些短板和问题。近段时间以来,因个别中资企业在外派劳务管理中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日常管理不到位,以及部分劳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危害劳务人员安全与合法权益,也对中国企业形象、双边关系带来负面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对外劳务合作管理,规范外派劳务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外派劳务管理职责

  (一)请各有关企业坚持“谁派出、谁负责”“总包负总责”原则,落实好在人员管理方面承担的主体责任。依照《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工程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劳务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经营管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核查相关合同签署、劳资纠纷处置等问题多发环节,对发现的问题应建立台账并限期落实整改。

  (二)请对外劳务合作企业按照《劳务条例》要求,严格内部管理和劳务人员管理,在劳务招选、出国培训、收费标准、合约关系等方面切实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及时妥善处置纠纷隐患。

  (三)请对外承包工程总包企业按照《工程条例》要求切实履行总包义务,强化对分包企业和项目人员管理,不定期开展针对在外劳务人员管理的风险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各方解决,避免事态扩大。

  二、加强外派劳务培训工作

  (一)规范培训内容。各有关企业可登录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商务部制作的《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适应性培训教材》《出国务工100问》《出国务工常识》等培训教材,作为外派劳务培训基础教材使用,为外派人员在学习境外务工基本知识、提升合法维权能力等方面提供全面、系统的指引和帮助。

  (二)完善培训体系。各有关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外派劳务人员进行自主培训或委托培训,积极探索“线上线下互补,网络面授并重”的培训模式,做好适应性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外派人员综合素质和境外工作适应能力。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要加强人员一线的教育培训,督促在外人员遵守当地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尊重当地宗教信仰和风土人情。

  三、规范外派劳务合同管理

  (一)严格订立相关合同。请各有关企业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启用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商办合函〔2013〕253号)要求,通过系统严格履行外派人员合同备案手续。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应当按照《劳务条例》要求,与国外雇主订立书面劳务合同,并与劳务人员订立书面服务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或视情协助劳务人员与国外雇主订立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应当按照《工程条例》与其招用的外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履行用人单位职责,不得通过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

  (二)明确合同基本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外派劳务合同的规范化管理,请各有关企业参照商务部制定的《劳务合作合同》《劳务服务合同》《雇佣合同》等通用型文本(可登录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在外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编制相关合同,加强对薪酬标准、支付方式、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纠纷处理和权益保障机制等易引发争议条款的规范,增强合同对企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作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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