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核力度,构建“客观、公正、严谨”的项目审核机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计管理规定》(深商务﹝2019﹞79号)的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业审计机构入库单位,择优选择不少于3家进入我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计机构供应商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要求
(一)在国内注册的内资会计师事务所;
(二)具备深圳市或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三)熟悉国家财政、商务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熟知财政专项经费管理相关政策制度;熟知内外贸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等内容;
(四)近3年内,没有因违反深圳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过行政处罚,且没有因审计工作受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自律性惩戒。
二、申请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深圳市或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许可证书;
(三)《深圳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计机构入库申报书》(见附件);
(四)近三年相关审计工作案例合同复印件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五)无违法违纪承诺书(承诺申报要求,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第(四)点);
(六)涉密处理相关资质证书(无该资质可不提供)。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编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申请方式
申请机构请于2019年7月31日18:00前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至下列联系地址,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西区1217室。
联系人:赖小姐,联系电话:0755-88107014
邮箱:laiqianmin@commerce.sz.gov.cn
深圳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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