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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181C/2022-0025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2-07-14
名称: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7-14
主题词: 深圳市商务局 预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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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4  浏览次数:-
(按照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为解决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纠纷突出问题,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按照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为解决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纠纷突出问题,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消费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2〕第9号令,以下称《管理办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一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提振消费信心,维护我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检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发卡和售卡企业是否落实好“实名购卡”、“非现金购卡”和“限额购卡”等“三项制度”,以及在发行、受理、使用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二)检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在“服务规范”“资金管理”和“业务报告”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有无建立完善的发行制度和准确的台账记录。

  (三)查处符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条件但仍未备案的发卡企业。

  (四)查处违规发卡企业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请有关行业协会、企业做好自查,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引导发卡、售卡备案企业对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关企业要对落实“三项制度”情况、业务报告情况以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行、受理、服务、保障、资金存管、有效期设置等方面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请有关发卡企业将2022年上半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情况报告(附件1)以及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自查表(附件2)于8月15日前报送至我局。

  我局后续将不定期开展检查、约谈等,对拒不备案、拒不执行相关制度的企业,将依规推送执法部门。

  特此通知。

  附件:1.xxx公司关于2022年上半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运营情况报告(提纲)

  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自查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7月13日


附件:

1.附件:1.×××公司关于2022年上半年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运营情况的报告(提纲).docx

2.2.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自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