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我市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引导我市重点行业抱团拓展海外市场,根据《深圳市关于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商务合作字〔2021〕37号)、《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2〕8号)、《深圳市2023年度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申报指引》,我局制定了2023年深圳市商务局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计划重点支持105场境外展览。参展企业应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确保境外展览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请各单位落实境外展览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展前培训和涉外安全教育,建立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并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如列入计划的展览项目取消或时间调整,请及时向我局报备。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深圳市商务局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计划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