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简介
境外非融资性保函是指中国建设银行接受客户申请或接受其他银行委托以保函或以备用信用证形式出具的以境外机构(包括我行海外分行)为受益人的保证业务,或接受境外银行委托出具的以境内机构为受益人的保证业务,种类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收(付)款退款保函、质量保函、付款保函等。
二、适用对象
1.符合国家外汇监管政策、具备真实需求背景并符合建设银行相关政策;
2.客户有进出口业务、境外工程承包及提供技术服务,在一定情况下需要银行为其提供保证服务。
三、产品特点
1.单据化:境外非融资性保函的索赔条件单据化,即在保函中明确规定受益人索赔时应提交的单据,银行仅审查单据的表面真实性。因此,国外保函业务的操作类似于信用证结算业务,只是所要求的单据不同;
2.跨境:境外非融资性保函会涉及到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适用法律和管辖权方面更为复杂;
3.有效期长:保函的有效期限相对比较长,大多为一至三年,个别还出现敞口的情况;
4.可转开:由于受益人更多的希望保函由其当地银行开出,因此申请人要求转开保函的较多。
四、保函种类
1.投标保证:建行应投标方的要求,向招标方保证,如投标方中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招投标项下的合同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等,建设银行将受理招标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2.履约保证:建行应施工单位的要求,向工程业主保证,如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建行银行将受理工程业主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3.预收(付)款退款保证:建行应预收款人要求,向预付款人保证,如预收款人没有履行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使用预付款,建行将受理预付款人的退款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4.工程维修保证:建行应施工单位的要求,向工程业主保证,如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工程维修义务,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施工单位又不能维修时,建行将受理工程业主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5.质量保证:建行应卖方要求,向买方保证,如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卖方又不能更换或维修时,建行将受理买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6.来料加工保证及来件装配保证:建行应进料方或进件方的要求,向供料方或供件方保证,如进料方或进件方收到与合同相符的原料或元件后,不按合同约定将成品交付给供料方或供件方,又不能以现汇偿付来料或来件的价款及附加的利息,建行将受理供料方或供件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7.补偿贸易保证:建行应设备进口方的要求,向设备出口方(或设备供给方)保证,如进口方收到与合同相符的设备后未按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设备出口方(设备供给方)或由其指定第三者,又不能以现汇偿付设备款及附加的利息时,建行将受理设备出口方(或设备供给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8.付款保证:
(1)在凭货付款的货物买卖中,建行应买方的要求,向卖方保证,如货到后经检验与合同相符,买方不支付货款,建行将受理卖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2)在技术交易中,建行应受让方的要求,向出让方保证,如受让方在收到技术资料经检验与合同相符后不支付价款或使用费时,建行将受理出让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3)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建行应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向开立信用证的银行保证,当开证申请人不能向开证行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时,建行将受理开证行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9.延期付款保证:在进口大型设备时,建行应买方的要求,向卖方保证,在买方陆续收到国外装船单据达到合同金额一定比例时,如不按照规定时间和金额(加利息)分期支付货款直至清偿完毕,建行将受理卖方的付款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0.分期付款保证:建行应买方或付款方要求,向卖方或收款方保证,当买方或付款方不按期支付货款时,建行将受理卖方或收款方的付款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关税保付保证:建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向海关或海关指定的金融机构保证,如申请人不按期缴纳关税或未执行海关的其他具体规定,建行将受理海关或海关指定的金融机构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2.保释金保证:建行应船方或运输公司的要求,向扣船地法院或港务当局保证,在船方或运输公司不能承担确定的赔偿责任时,建行将受理扣押地法院或港务当局的要求,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3.留滞金保证:建行应卖方要求,向预支留滞金的买方保证,如货到后发现规格、数量或品质与合同不符时,建行将受理买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4.租赁保证:建行应承租方的要求,向出租方保证,如承租方不按期支付租金,建行将受理出租方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5.帐户透支保证:建行应在国外承包工程的施工企业(公司)的要求,向该工程所在地的银行保证,如施工企业在银行开立透支帐户后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归还透支款项,建行将受理该银行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6.债券偿付保证:建行应债券发行人的要求,向债券合法持有人保证,如债券到期后该发行人不能偿付债券本息,建行将受理债券合法持有人的索赔,按照保函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17.其他:经建行总行批准的其他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