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对外投资平稳发展,我局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央资金(对外投资合作资助事项)申报受理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度中央资金(对外投资合作资助事项)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拨付资金。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度中央资金(对外投资合作资助事项)申报指南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