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局属单位:
根据《深圳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形成《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通知如下:
一、本单位普法职责
(一)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推动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全面加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
(二)切实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讲话,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结合“3·8”“3·15”“4·15”“4·26”“5·1”“6·26”“12·4”等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三)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度
根据《深圳市普法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各处室应通过组织政策宣讲会、举办讲座、印发宣传册等形式向市场主体普及本业务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根据工作实际报送普法宣传新闻稿。
二、处室普法职责
详见附件表格。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4月6日
附件
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
承办处室 | 普法职责 | 重点宣传法律法规 | 普法对象 | 宣传时间 | 宣传方式 |
办公室 | 宣传保密、档案管理、安全生产领域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全局 | 全年 | 通过组织培训讲座、官微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
综合法规处 | 统筹全局普法任务、牵头宣传宪法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 | 全局及商务领域市场主体 | 全年 | 通过组织培训讲座、学法考试、官微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
流通和消费促进处 | 宣传流通和消费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宣传促消费相关规范性文件等政策 | 流通和消费领域市场主体 | 全年 | 通过组织政策宣讲会、举办讲座、印发宣传册以及在当事人办理业务、咨询等环节向市场主体普及本业务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
市场建设处 | 宣传市场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市场建设领域市场主体 | 全年 | 通过组织政策宣讲会、举办讲座、印发宣传册以及在当事人办理业务、咨询等环节向市场主体普及本业务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
对外贸易处 | 宣传外贸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对外贸易法》《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对外贸易领域市场主体 | 全年 | 通过组织政策宣讲会、举办讲座、印发宣传册以及在当事人办理业务、咨询等环节向市场主体普及本业务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
服务贸易处 | 宣传服贸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服务贸易领域市场主体 | 全年 | 通过组织政策宣讲会、举办讲座、印发宣传册以及在当事人办理业务、咨询等环节向市场主体普及本业务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
电子商务处 | 宣传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电子商务领域市场主体 | 全年 | 通过组织政策宣讲会、举办讲座、印发宣传册以及在当事人办理业务、咨询等环节向市场主体普及本业务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
保税经济处 | 宣传保税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深圳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 | 保税领域市场主体 | 全年 | 通过组织政策宣讲会、举办讲座、印发宣传册以及在当事人咨询等环节向市场主体普及本业务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
重大项目招商处 | 宣传深圳营商环境及相关政策(涉及企业服务、政策支持等法治化营商环境) | 深圳营商环境及相关政策 | 市场主体 | 全年 | 在招商引资、投资推介等活动中宣传深圳营商环境及相关政策 |
外商投资促进处 | 宣传外商投资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条例》 | 外商投资领域市场主体 | 全年 | 通过组织政策宣讲会、举办讲座、印发宣传册以及在当事人办理业务、咨询等环节向市场主体普及本业务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
对外合作处 | 宣传对外合作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对外合作领域市场主体 | 全年 | 通过组织政策宣讲会、举办讲座、印发宣传册以及在当事人办理业务、咨询等环节向市场主体普及本业务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
机关党委(人事处) | 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党内法规 |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 | 全局 | 全年 | 通过组织培训讲座、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宣传学习 |
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 宣传涉外领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 宣传涉外领域法律法规、国际规则等 | 涉外领域市场主体 | 全年 | 通过组织政策宣讲会、举办讲座、印发宣传册等向市场主体普及本业务领域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