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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18 15:50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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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推动深圳商务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深圳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规定及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商务法治工作主要情况

  (一)充分落实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

  1.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局党组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逐层传导、强化问责。

  2.抓好法治建设工作谋划。局党组高度重视商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2019年商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加强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

  3.充分遵守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局党组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4.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党组积极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配合行政机关负责人双月学法等法治活动。

  (二)不断完善商务领域制度建设

  1.推进商务地方立法。落实深圳市2019年及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推进起草《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促进保护条例》,修订《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立法调研项目;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召开清理工作会议,研究我市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安排,制定并发布了《深圳市利用外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完成清理工作。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规范性文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流程指引,并按要求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及政府信息公开。按规范性文件清理要求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要求,梳理全局规范性文件。

  3.落实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编写并公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听证、集体讨论行政决策程序。

  4.健全商务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制定《深圳市商务局领导干部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深圳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深圳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等十余项法治政府建设内部制度,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

  5.规范合同全流程管理。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制定流程及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合同法制审查要求。在细节上,严格区分行政合同及民事合同,准确把握合作备忘录及具体合同差异,注重保密、知识产权等特定条款适用。

  6.践行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认真学习修订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制定十七种情形下《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模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回复内容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法治保障改革成效显著

  1.梳理权责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评估要求,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对63个权责事项要素进行多轮次调整,废止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和商贸流通创新发展扶持计划等事项,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审批服务管理办法,以及标准化办事指南和审批服务细则,以明确职责、精简事项、优化流程、防范风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对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全面优化网上服务流程,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

  3.先行先试自由化便利政策。贯彻落实扩大利用外资政策,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政放权,将外资审批和备案权进一步下放至区级商务部门;压缩时限,对外商投资备案事项在法定时间基础上压缩至1个工作日;优化审批,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领域提出商务审批于行业许可前后置意见。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实行无纸化审核,联合深圳海关推进取消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审批环节,以电子数据传输替代纸质审核,大幅提升办理效率。

  (四)有效提升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1.加强商务执法监督。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支持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探索“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创新模式,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信用管理与行业管理融合。

  3.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工作。同时,积极处理贵州省清镇市法院司法建议、信访投诉案件等,均已按期处理完成。

  (五)涉外法律服务初显成效

  1.妥善应对贸易摩擦案件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开展反倾销原审调查、复审调查、反补贴调查、保障措施、美国337案件等出口调查应对工作;协助商务部开展立式加工中心反倾销国内产业调研等进口调查工作;配合国家商务部做好美国汽车及零部件232调查(国家安全)案件的信息通报、协调服务和跟踪工作,组织相关企业填写调查问卷。

  2.推进贸易政策合规工作,探索开展企业合规工作。贸易政策合规方面: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对市、区各部门移送的贸易政策规范性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系统梳理2018年全年合规审查文件并组织召开“2019年深圳市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培训会”,各区(新区)有关政府部门共约50人参加培训。企业合规方面:组织开展企业合规培训活动。举办中国贸促会知识产权保护和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防范(深圳)培训班;组织召开“2019年深圳市企业合规培训会”,邀请专家学者、律师授课,并邀请了中兴通讯、平安集团合规管理专家与参会企业代表进行经验交流,市、区商务部门工作人员,公平贸易工作站代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等70余人参加培训。

  3.加强WTO事务研讨,提高专业水平。一是承办中美337调查技术研讨会,提高我市各界应对美国337调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协助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来深就产业竞争力调查、对外贸易国家安全调查、进口产品知识产权侵权行政调查制度以及贸易调整援助等开展立法调研。三是组织召开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座谈会,邀请相关专家、企业就贸易和投资领域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意见建议。四是举办《对外贸易与国际直接投资》等14场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知识产权、企业合规等具有实操指导性培训,每场培训规模80人以上。五是筹备第十八届“WTO与深圳”高级论坛。

  (六)不断推进法治宣传工作

  1.加强宪法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宪法宣传周”的首要政治任务,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加强教育培训,使之入脑入心,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开展专项宣讲会、接受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商务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同时,加强我局行政人员学法用法,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法律素养。

  3.组织旁听行政诉讼庭审。组织行政案件旁听庭审活动,开展生动直观法律教育,切身感受法庭的严肃性、诉讼的对抗性和执法为民的重要性,直观理解行政法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锁链性和事实认定的确定性,增进全局对行政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和出庭应诉能力,强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法治商务建设各项工作,推进商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推进商务法治工作,引领商务高质量发展

  紧紧围绕《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机遇,增强核心引擎功能,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工作要求,结合深圳商务实际,不断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竞争中性机制;结合国际贸易发展趋势,营造自由化便利化贸易环境,探索与国际规则对接的贸易体系;建立健全“走出去”服务体系,加强政策合规、企业合规,以高水平对外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外商投资法》落地为契机,全面助力外商投资权益保障,继续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促进保护条例》起草工作。

  (二)深化政府职能转变,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面深化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着力打造人民满意、企业满意的营商环境,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进一步学习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规定,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文件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商务领域执法衔接工作落实。进一步推动全局学法用法,践行“谁执法谁普法”,落实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加强商务领域普法工作及政策宣讲。

  深圳市商务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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