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1440300MB2C92181C/2024-00286
发布日期:2024-08-06
发布机构:深圳市商务局
文 号:
名 称:《深圳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市商务局近日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工作方案》,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周明武就相关内容做出解读,具体如下:
一、背景依据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具有重要作用。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59号),就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等作出部署。202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3〕42号),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再提速。我市作为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于2023年印发《深圳市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3方面15项主要任务。
二、政策思路
为加快推进国办发〔2021〕59号文、国办发〔2023〕42号文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市商务局在《实施方案》基础上,认真研究国办发〔2023〕42号文新提法新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充分吸纳,编制了《深圳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市场渠道对接、发展环境优化、重点领域发展、财政金融支持5方面着力,营造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良好环境,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
三、目标任务
提高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打造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支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枢纽,促进内贸和外贸、进口和出口协调发展,助力我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实现更高水平开放和更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有关安排三部分内容。
《工作方案》从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五个方面明确提出17项具体任务。
一是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包括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二是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包括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
三是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提升物流便利性、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
四是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包括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
五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包括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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