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11440300MB2C92181C/2023-00022
发布日期:2023-01-14
发布机构:深圳市商务局
文 号:
名 称: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实施阶段性支持商贸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情况及工作目标
为推动我市商贸经济平稳有序度过疫情防控转段期,助力商贸经济稳定运行,筑牢商贸经济恢复基础,保障留深过年群众生活所需,惠利重大节假日消费需求,市商务局出台《关于实施阶段性支持商贸经济运行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及解读
《若干措施》共5条举措,具体如下:
一是助力会展恢复活力,支持上半年举办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数字能源、高性能医疗器械和食品工业高水平专业展会,按照主办方实际办展成本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此条措施为更好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展会对产业发展的助推作用。符合要求且有意向的办展单位,可以与上述各产业主管部门联系,汇报办展组展方案。各产业主管部门将择优予以支持,一个产业资助一个展会。
二是支持企业上半年参加重点境外展览,市级财政按现行政策对组展和展位实际支出费用给予支持,各区按照市级支出的50%给予配套支持。此条措施为支持我市企业在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等重点市场参加重点展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组展单位组织企业参加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鼓励重点企业抱团“走出去”,加强深圳优质产品推介。
三是支持电商平台持续提供外卖服务,按平台订单情况合理安排运力,为送货骑手提供必要的餐饮保障,发放防寒保暖工装及用品等。鼓励外卖平台企业设置跑单奖励,1月20日至1月29日期间市财政给予每单1元补贴。此条措施为确保平稳有序度过疫情防控转段期,保障城市高效运转,加强对留深过年市民群众的生活保障,推动外卖平台企业设置跑单奖励,在一定期间内市财政给予1元/单的跑单补贴。
四是市区联动开展“新春欢乐购”“网上年货节”等系列活动,市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发放年夜饭、元宵团圆饭等餐饮消费券,各区结合实际推出各项消费券促销活动,推动以数字人民币红包形式发放。此条措施为拉动餐饮消费,活跃消费氛围、提振市场信心。
五是支持重大商业项目开业,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21日期间开业的重大商业项目,积极举办节庆促销活动的,按照企业发放消费券总额的3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此条措施为支持新开业重大商业项目举办节庆促销活动,促进消费恢复性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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