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引导企业健康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商务部办公厅于2021年9月6日印发了《对外投资合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商办合规函〔2021〕289号,以下简称《细则》),就开展对外投资合作活动的监督检查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细则》,经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双随机系统随机抽取,你公司[经核准(备案)设立的境外企业、经备案(立项)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被列为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此次检查主要采取书面材料审核的方式进行。检查结果将由市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向你公司反馈,并在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上对外公布。请你公司对此次检查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予以确认。确认方式为:进入平台企业端(http://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在“我的业务”中点击“投资合作信息服务”;进入该模块后再点击“业务办理”中“执法检查类-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将自动提示你公司已被抽取,点击“我已知悉”即完成确认。
二、根据抽查事项提供相关材料(材料清单附后)。企业可将材料扫描后上传至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双随机抽查系统,无需提交纸质文件。
三、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做好材料报送、检查结果沟通反馈等工作。相关材料请于完成确认“我已知悉”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材料清单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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