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餐饮企业协会、各有关餐饮企业:
为贯彻落实餐饮企业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现就规范燃气器具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有关餐饮企业作为燃气使用安全责任主体,购买燃气器具应符合《商用燃气燃烧器具》(GB 35848—2024)国家强制要求。安装、维修燃气器具应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需委托取得深圳市燃气协会颁发资质证书的企业开展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服务,严禁选择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
二、规范餐饮企业燃气服务商资质核验
1.核实资质:餐饮企业在选择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服务商时,应要求燃气器具服务商提供有效《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并通过燃气主管部门公开渠道查询资质真伪(见附件2)。
2.留存记录:保存服务合同、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维修记录备查,确保服务全程可追溯。
三、举报无资质经营行为
餐饮企业若发现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擅自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的,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0755-83288315),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具备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企业名单(截至2025年6月)
2.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查询指引
3.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样例)
4.《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节选)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6月18日
备案号:粤ICP备19022168号
网站标识:4403000060
公安备案号:44030402002937
主办单位:深圳市商务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投诉/咨询电话:12345、0755-88107023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