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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6 19:02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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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电子商务园区、企业:

  为充分展示我省电子商务发展成果,促进广东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商务厅决定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次评选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由广东省商务厅组织电子商务领域专家综合参评案例的技术性与创新性、效益性、示范性和参评单位综合实力评选我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

  二、参评资格

  (一)参评单位必须在广东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或机构,并在广东进行主要运营活动。

  (二)参评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参评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参评案例的全部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参评领域

  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企业、电商平台、电商服务、电商营销、丝路电商、数商兴农、电商+产业带、其他电子商务等。

  四、评分方法

  从参评案例的技术性与创新性、效益性、示范性,以及参评单位的整体实力进行综合评分,取总分排前的若干名案例。

  (一)技术性与创新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具有创新性,包括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等。

  (二)效益性。全面实现项目预期目标,有未来发展思路和前景,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解决服务对象问题,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示范性。在电子商务细分领域中具有较高水平,对同类服务开展具有借鉴和示范意义。

  (四)整体实力。综合考虑企业营收、市场占有率、科技创新能力、各类资质、所获荣誉等。

  (五)数据完整性。送评案例的企业、园区应当如实报送2023年度相关业务数据。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

  各电子商务园区、企业须在2024年10月23日前将纸质版参评材料报送至深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12室),PDF版和电子文本(文件夹命名格式:[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名称)可提前发送至电商处邮箱。参评材料包括:

  1.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申报表(见附件)。

  2.有关证照、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各类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3.申报单位LOGO,照片3张,宣传图片3张(用于制作宣传资料,只需电子版)。

  (二)资格审核

  深圳市商务局将根据参评材料在商业实践中的技术性、创新性、效益性、示范性,择优推荐优秀案例报送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商务厅将对参评单位进一步审查,确认参评资格。

  (三)专家评审

  广东省商务厅将对参评案例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入选名单。

  (四)公示

  入选名单在广东省商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由广东省商务厅对异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分类处置。

  六、颁证及宣传

  入选“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的,将在近期省级电子商务活动发布并现场予以授牌,同时在主流媒体中进行宣传。请我市各电子商务园区、企业积极申报。

  咨询电话:88107054、88102378。

  电商处邮箱:dzswc@commerce.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申报表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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