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商务部官网发布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拟入选名单。公示称,根据财政部和商务部《关于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商务部、财政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拟确定将15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记者注意到,此前确定的建设国际消费中心试点城市均在这份名单之中。
商务部提醒,这份名单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至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商务部消费促进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根据《关于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实施期内,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1亿元。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试点启动第一年先下达部分资金,剩余资金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试点城市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按规定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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