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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10:09 来源: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深圳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围绕我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商务中心工作,以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发布和解读、巩固信息安全管理为抓手,取得一定成效。现就全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报告如下:  

  (一)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健全局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统筹推进、各处室(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合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持续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重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规定程序。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0条,政务动态类9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52条,微博发布信息810条。

  (二)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相关规定,依法及时高效为市民群众办理信息公开诉求,规范申请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流程。2023年,我局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13宗,申请数量较2022年(12宗)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为其中196宗为市民就同一事项申请公开。

  (三)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严格落实重要政策文件“谁起草、谁解读”“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工作制度,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对新出台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同步解读。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并实现100%解读,同时形象化、通俗化地配备文字、图解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让市民不仅“懂政策”,还能“用政策”,做好政策文件和解读文件的相互关联,实现“双向链接”,持续提升市民满意度。

  (四)加强各类平台建设。提升网站运维水平,充实栏目内容,加强我局相关政策及动态宣传;设置“合规服务”专栏,为我市企业应对风险和挑战、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决策参考和指引。加强内容审核,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发布信息,及时对网站错链等问题进行整改。持续强化微信公众号、微博管理运营,不断增强新媒体平台影响力,在政策宣传、互动交流、服务群众方面成效显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4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9

3

0

1

0

0

2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7

0

0

0

0

0

19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

3

0

1

0

0

14

(七)总计

209

3

0

1

0

0

2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2023年,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涉企惠企和便民利民政策的到达率、知晓率仍有提升空间;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2024年,我局将进一步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围绕涉及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事项及公共服务工作,推进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科学有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拓宽宣传途径,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拓宽信息申请公开的渠道,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及时予以答复和回应,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三是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多种方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准确性,保障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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