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市投资推广署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投资环境推介等职责。跟踪和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制定全市年度海外推介计划,联系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工商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搜集整理及统计上报全市招商引资信息,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管理和联系驻海外经贸代表机构。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投资推广署包括:市投资推广署本级,系统总编制数45人,实有41人,无离退休人员。具体如下:市投资推广署本级编制数45人,实有人数4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5年市投资推广署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中国经济新常态发展变化,抢抓产业发展先机,狠抓创新驱动源泉,通过实施“提质增效年”计划,积极引进优质增量来替代劣质存量,全力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构想及我市“三化一平台”战略布局,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增强特区发展活力和动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主要通过:1.吸引一批(80个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未来产业优质项目落户我市,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2.搭建5条以上“全球创新创业直通车”,促进各类创新资源要素集聚深圳;3.开展10场以上海内外重点投资合作交流会,提升我市国际知名度;4.建设投资推广交流合作平台,为企业、商会、行业协会、风投、园区等各类主体搭建资源对接共享平台,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
第二部分 市投资推广署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5年市投资推广署部门预算收入3542.41万元,比2014年增加506.96万元,增长16.70 %,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542.41 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说明:1.新增项目跟踪服务18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政策研究与项目信息收集,以及产业链的研究等;2.新增营商环境推介宣传147.14万元,主要用于新媒体推广策划及运营等工作;3.新增招商引资咨询服务50万元,主要用于与财富、经济学人、福布斯等知名媒介开展合作,组织世界500强企业和跨国企业高层召开高端投资推介会;4.新增驻外经贸代表处工作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驻欧洲经贸代表处加大我市在欧洲投资推广业务覆盖面的工作经费;5.新增基本支出43.30万元,主要用于增加物业管理费等。
二、支出情况
2015年市投资推广署部门预算支出3542.41万元,比2014年增加506.96万元,增长16.70%。按预算单位划分,其中:市投资推广署本级3542.41万元。按预算项目划分,其中:人员支出529.07万元、公用支出18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32万元、项目支出2696.02万元。支出增(减)主要原因说明:1.新增项目跟踪服务18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政策研究与项目信息收集,以及产业链的研究和项目评审;2.新增营商环境推介宣传147.14万元,主要用于新媒体推广策划及运营等工作;3.新增招商引资咨询服务50万元,主要用于与财富、经济学人、福布斯等知名媒介开展合作,组织世界500强企业和跨国企业高层召开高端投资推介会;4.新增驻外经贸代表处工作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驻欧洲经贸代表处加大我市在欧洲投资推广业务覆盖面的工作经费;5.新增基本支出43.30万元,主要用于增加物业管理费等。
第三部分 市投资推广署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具体情况
一、市投资推广署本级
市投资推广署本级预算3542.41 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29.07万元、公用支出18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32万元、项目支出2696.02万元。
(一)人员支出529.0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8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8.32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经费。
(四)项目支出2696.02万元,具体包括:
1.招商引资统筹协调项目41.2万元,主要用于与国家、省市各部门以及各驻我国使领馆、社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2.项目跟踪服务项目344万元,主要用于重大项目管理(评审)、重大项目源拓展(网络招商)、重大项目跟踪及服务、重点政策研究与项目信息收集以及产业链的研究等。
3.境外投资推广项目164万元,主要用于在境外举办推广介绍深圳良好营商环境,吸引国外投资者来深经贸交流的活动经费。
4.招商引资咨询服务项目13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信息收集、课题调研以及招商引资数据分析。
5.营商环境推介宣传项目405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展会及国内重点城市开展推介、营商环境媒体宣传及国际性高端投资交流活动。
6.招商引资基础保障项目239.56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系统维护、人事(外事)管理及其他用于基础保障工作的经费。
7.驻外经贸代表处工作经费项目1312万元,主要用于驻美国经贸代表处、驻欧洲经贸代表处、驻日本经贸代表处以及驻澳大利亚经贸代表处日常运作及开展投资推广业务工作经费。
8.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6.5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9.严控类项目10.80万元,主要用于:1.大型会议接待费用,如高交会、文博会、IT领袖峰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支出。2.其他工作性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前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各兄弟省市对口部门来深开展学习考察、对口交流等活动时的工作性接待支出。
10.预算准备金32.94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第四部分 市投资推广署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2015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按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5年市投资推广署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虚拟指标)部分共计187万元,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130.90万元,指标剩余56.10 万元。剩余经费指标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申请安排,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问题。
同时,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控制年度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5年部门预算中新增安排了“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用于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市投资推广署“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投资推广署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署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3.50万元,比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万元。
2015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5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5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5年预算数12万元,比2014年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1.大型会议接待费用,如高交会、文博会、IT领袖峰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支出。2.其他工作性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前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各兄弟省市对口部门来深开展学习考察、对口交流等活动时的工作性接待支出。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21.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预算数21.50万元,比2014年增加0万元。我署公务用车数量6辆,主要开支情况包括:加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费用。
附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 收入预算表
三. 支出预算表
四. 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 项目支出预算表
六. 2015年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七.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