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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投资推广署2016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6-03-11 14:40 来源: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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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承担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投资环境推介等职责。跟踪和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制定全市年度海外推介计划,联系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工商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搜集整理及统计上报全市招商引资信息,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管理和联系驻海外经贸代表机构。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投资推广署为市投资推广署本级,无下属单位。总编制数45人,实有人数40人;无离退人员。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均为定编车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投资推广署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始终坚持开放创新,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实施“筑巢引凤”新时期投资推广战略;2.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促出”、围绕重点区域开发“边建边引”、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招优引强”、围绕产业集群发展“补链强链”;3.全年吸引80个优质项目以上,推动全球创新资源加速集聚,助推我市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投资推广署部门预算收入4,954万元,比2015年增加1,412万元,增长40 %,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954万元。

  2016年市投资推广署部门预算支出4,954万元,比2015年增加1,412万元,增长40 %。其中:人员支出642万元、公用支出 1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7万元、项目支出 3,993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由于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口径的变化,新增了预测增人增资经费;2.新增2016年项目跟踪服务、境外投资推广、咨询服务和驻外经贸代表处等工作经费140万元;3. 新增营商环境推介宣传经费230万元;4.由于2016年财政预算编制口径变化,将财政专项资金800万元纳入预算编报范围。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市投资推广署

  市投资推广署预算4,954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42万元、公用支出172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万元、项目支出 3,993万元。

  (一)人员支出64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7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7 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3,993万元,具体包括:

  1.招商引资统筹协调项目42万元,主要用于与国家、省市各部门以及各驻我国使领馆、社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2.项目跟踪服务项目375万元,主要用于重大项目管理(评审)、重大项目源拓展(网络招商)、重大项目跟踪及服务、重点政策研究与项目信息收集以及产业链研究等。

  3.境外投资推广项目174万元,主要用于赴境外举办推广介绍深圳良好营商环境,吸引国外投资者来深经贸交流等。

  4.招商引资咨询服务项目172万元,主要用于产业信息收集、课题调研以及招商引资数据分析等。

  5.营商环境推介宣传项目 610 万元,主要用于参加展会及国内重点城市开展推介、营商环境媒体宣传及国际性高端投资交流活动。

  6.招商引资基础保障项目335 万元,主要用于电子政务系统维护、人事(外事)管理及其他用于基础保障工作经费。

  7.驻外经贸代表处工作经费项目1,412万元,主要用于驻美国经贸代表处、驻欧洲经贸代表处、驻日本经贸代表处以及驻澳大利亚经贸代表处日常运作及开展投资推广业务工作经费。

  8.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4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9.严控类项目11万元,主要用于高交会、文博会、IT领袖峰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接待支出;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的工作检查和各兄弟省市对口部门的学习考察等接待支出。

  10.预算准备金29 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11.财政专项资金项目800万元,主要用于:(1)组织开展境外经贸推介活动(含经贸推介会、交流会、洽谈会等活动);(2)用于组织开展境外招商引资活动(含联合投资推介会、重点项目招商等活动);(3)在境外开展经贸推介、招商引资的专题媒体宣传;(4)其他拓展外经贸和招商引资工作事项。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市投资推广署政府采购预算共计393万元,其中包括2016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360万元和2016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 33 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投资推广署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市投资推广署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12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高交会、文博会、IT领袖峰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接待支出;国家部委和省直部门的工作检查和各兄弟省市对口部门的学习考察等接待支出。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22 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的加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市投资推广署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市投资推广署本级共1家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6年市投资推广署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7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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