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
政策推送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请使用主流浏览器升级最新版本浏览网页
企业对其投资境外企业的冠名应当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境外企业中外文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在最终目的地工商部门注册名称应与《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声明 版权保护
备案号:粤ICP备19022168号 网站标识:4403000060 公安备案号:44030402002937
主办单位:深圳市商务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投诉/咨询电话:12345、0755-88107023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