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商务局—搜索“境外展资助事项”,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电子版),社会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电子版)。
(二)组展单位的项目材料
1.承办费单据;
2.展位费合同或展位确认函、展位费原始单据及银行付款凭证;
3.招展通知,参展企业缴纳展位费证明,参展企业名录;
4.展会相关照片(A4纸彩色打印,并注明照片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展前培训、企业展位、参展人员及展品等照片);
5.展会绩效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展览项目的总体情况,如规模、影响力、知名度和国际参与度,是否有利于深度拓展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以及推动产业发展;
(2)参展企业组织情况,包括企业清单、参展企业构成、名优企业比例、企业展品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参展企业接待专业观众和客商的数量和质量,对接的客户情况;
(4)展团整体宣传效果和产品展示成果;
(5)组展单位的组织管理工作情况和服务工作质量,包括展前培训、涉外安全教育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6)2个以上企业开拓市场的典型案例、经验与不足等。
6.每家参展企业均提交《展会成效一览表》,并加盖参展企业公章。
(三)自行参展企业的项目材料
1.购买展位费发票、展位确认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2.银行支付凭证;
3.展会相关照片(A4纸彩色打印,并注明照片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展位、参展人员及展品等照片);
4.展会绩效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展览项目的总体情况,如规模、影响力、知名度和国际参与度,是否有利于深度拓展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以及推动产业发展;
(2)企业展品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接待的专业观众和客商的数量和质量,对接的客户情况;
(4)现场签订投资贸易和经济合作项目情况,意向协议统计情况和后续跟踪落实情况;
5.填写《展会成效一览表》。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外币单据材料折算人民币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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