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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资格证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24-07-11 10:14 来源: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1.根据《对香港地区开展劳务合作管理办法》第五及第六条,商务部对在香港开展劳务合作业务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进行政策指导。商务部根据香港输入外劳的规模及内地公司的经营状况,经商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共同确定对港劳务合作的经营许可事宜。鉴于香港地区和市场的特殊性,对输港普通劳务实行限定经营公司数量和总量控制的办法,未获批准的公司一律不得经营相关劳务合作。

  2.截至目前,14家内地企业具有输香港劳务经营资质(含1家深圳企业),19家企业获得输澳门劳务经营资质。由于近年香港地区对输入劳务需求较少,故各企业业务仍不饱和。商务部暂不考虑新增批复经营许可。

  3.基于以上情况,建议企业理性看待香港市场,充分论证申请输香港劳务经营资质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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