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余年高速发展,南海之滨上演了一场举世瞩目的“深圳奇迹”。实现历史性跨越最重要的密码,一个是创新,另一个是法治。
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决策。站上新时代的更高起点,深圳法治建设的脚步愈发铿锵有力,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动力,持续擦亮法治先行示范金招牌。
力拔头筹 领跑法治政府建设
回顾深圳40余年的发展历程,法治政府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路径清晰可见。深圳以一流法治政府建设引领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让企业、个人收获更多法治获得感。
2020年8月,深圳荣膺全国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在历次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深圳均获评优秀等次,4次全省排名第一,实现了2020年、2021年、2022年三连冠。在2023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开展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位居全国第二。深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破产制度突破创新等多项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举措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向全国推广。
今年,深圳再次打响了一场刀刃向内的改革。
8月,光明区一家科技企业感受到了深圳行政执法刮起的“新风”。街道把所有的执法部门统筹在一天到企业做了一次检查,在进入车间之前,执法人员先扫“行政执法监督码”进行登记,随后企业的后台就可以清晰了解本次执法的执法人员、检查内容等具体信息。
行政执法监督码是8月份深圳推出的强化涉企执法监督的创新实践,为全省首个。执法监督码分企业端、行政执法端、执法监督端,三者之间双向互通,组成“行政执法监督码系统”。深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系统限制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扰企行为,剑指不规范执法、选择性执法。”
另一项自我纠错制度的监督力度也在逐年增强。2021年7月,深圳行政复议体制迎来大改革——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2023年8月,深圳市首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白皮书发布,通过典型案例、复议建议书等,引导行政机关自我纠错。2024年1月-8月,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的直接纠错率达2.51%。
开创新局 涉外法治建设跑出加速度
地处粤南、毗邻港澳、面向全球,深圳是一座外向型经济城市,“走出去”的企业数量多、规模大。
越来越频繁的涉外民商事活动让涉外法治建设成为刚需,迫切需要通过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全力护航特区改革开放新征程。
今年,深圳涉外法治建设有了专门机构,迎来重要新起点。2月,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成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涉外法治专班,综合协调全市涉外法治工作。7月,深圳市司法局设立“涉外法治工作处”,新动作频频,加快补齐涉外法治工作短板。
全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深圳RECP服务中心、深圳市涉外法治服务团、深圳市涉外法治人才库、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和新锐人才库……众多平台相继搭建,不断夯实涉外法治人才的根基。
同时,深圳不断深化涉外法治领域开放,打造更多国际化法律服务机构,一流涉外法治人才正加速向深圳汇聚,带动法律服务的国际化、全球化。
7月,广东省第一家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在深圳落地,深圳成为全国第二个拥有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办公室的地区。联营双方共同为客户提供国际与中国法律的无缝对接服务,实现一站式法律咨询与解决方案。
乘着国家批准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试点的春风,推动深港澳律师行业融合发展。截至9月24日,已有285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在深圳执业,分布在深圳70家律所,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全市已有15家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含分所)。
8月,国际投资模拟仲裁大赛深圳杯在前海落下帷幕,本项赛事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重要举措。深圳国际仲裁院积极引进境外仲裁人才,15名理事中有9名来自海外,境外仲裁员达569名。
守正创新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深圳是一座因法而生的城市,同时也因法治而兴。一直以来,这座年轻的城市牢牢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出台了一批全国首创性、引领性法规,以高质量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全国首部区域性投资者保护条例在深圳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对接国际高标准的投资经贸规则,对前海投资者权益保护体系进行顶层设计。
全国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在深圳诞生。《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创新设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制度,成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基本法。
国内数据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立法在深圳推出。《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不仅率先提出了“数据权益”概念,还明确处理个人数据要遵循“最小必要”原则,规定人脸识别数据不可滥用等。
立法频饮“头啖汤”,深圳坚持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既加大创新制度供给,也加强民生领域立法,全力促进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备受关注,今年,深圳正在围绕社会关心的电动自行车开展立法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
10月,《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实施一周年,这是全国首部规范水电燃气价格管理的专项立法,用“小快灵、小切口”的立法形式,破解城中村水电燃气加价收费问题。
今年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针对大数据杀熟、预付款“跑路”等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制定规范性制度和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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