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电子版)。
(二)项目材料:
企业需提供活动总结、费用投入支出明细表、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回单复印件等及开展“2025深圳购物季”活动相关的佐证材料。
1.活动总结(图文并茂,提供包括活动介绍、活动效果、宣传情况等材料。材料应体现其活动为2025年8-10月期间开展的“2025深圳购物季”活动,材料需体现使用“2025深圳购物季”LOGO、主视觉等有关物料及元素的情况)。
(1)图片材料:提供活动开展的图片材料,需包含活动开展中的照片、宣传页、海报等材料,每场活动不少于2张。需清晰体现其活动照片中的活动海报、物料中使用了“2025深圳购物季”LOGO、主视觉等有关物料及元素。
(2)宣传材料:需提供能够佐证其活动开展并体现“2025深圳购物季”元素的公开媒体宣传材料(包括自媒体),若为文字报道需提供纸质报道或提供报道登载页面截图(原件备查)以作依据;若为电视报道需提供报道画面高清图片(原视频备查)以作依据,需同时清晰显示栏目名称、报道标题和活动情况;若为户外宣传,需体现单场活动户外宣传实拍照片;若涉及网站、自媒体宣传等视频或照片等证明材料,需提供清晰图片及宣传链接。
2.与活动相关的费用投入支出明细表、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回单复印件等材料。付款单位、合同(协议)签订单位、发票抬头等必须为同一法人主体。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注:每个活动的材料需整理在一起,按照整体活动总结+各分项活动的合同(协议)、发票、银行回单复印件、活动佐证材料的顺序排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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