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搜索“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扶持计划”——选择“深圳市”——“市本级”——“电商平台营收增长奖励项目”——点击“在线办理”在线填报数据——点击提交,初审通过后提供该系统在线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平台内公示营业执照信息页面等截图;
(三)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服务业务);
(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相关的营业收入情况报告,包含企业2023年、2024年依托平台获取的服务收入、销售收入等营业收入情况以及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五)申报主体2023年、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六)申报主体在“国家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中下载的2024年财务状况年报报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提供E103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提供S103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提供F103表);
(七)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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