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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深圳市商务局2025年度中央资金(对外投资合作资助事项)需要带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5-06-17 18: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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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材料

  1.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申请书(http://www.gdzwfw.gov.cn/—深圳市—市商务局—搜索对外投资合作资助事项),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境内企业营业执照电子版;

  3.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投资机构证书复印件;

  4.境外企业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合法办理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境外再投资(多级投资)的相关股权证明材料,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境外项目合同复印件;

  5.证明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签订的文件复印件,如核准或备案项目资金汇出单据、并购协议签订、股权交易已完成、工程项目已实际开展凭证(包括承包方编制的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或项目总监审核签字的工程进度证明,提交给业主据以结算项目款项或反映报告期项目工作量的有效凭证或单据)等材料。

  (二)项目材料

  1.前期费用支持项目

  ①法律、技术、商务和投融资咨询等服务费用发票或单据复印件;

  ②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或付汇凭证等银行电子回单);

  ③与境内或境外专业机构签署的合同协议复印件;

  ④专业机构出具的建议书、报告书、规范性文件资料等复印件。

  2.贷款利息贴息支持项目

  ①银行贷款利息支付的票据凭证复印件;

  ②银行放款通知书、贷款本金放款的票据凭证复印件;

  ③贷款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标识此贷款为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或境外投资项目所用,需提交贷款本金与境外项目划转的凭证)。

  ④贷款利息贴息计算明细表。

  3.海外投资保险保费支持项目

  ①保费发票复印件;

  ②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或付汇凭证等银行电子回单);

  ③保险费通知书复印件、保单明细表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公章;涉及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申报单位提供的纸质材料和填报的电子材料应保持一致,如出现不同,应按要求按时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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