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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181C/2025-00232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投资促进局 成文日期: 2025-06-18
名称: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做好餐饮企业燃气器具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8
主题词: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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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做好餐饮企业燃气器具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18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餐饮企业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现就规范燃气器具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餐饮企业协会、各有关餐饮企业:

  为贯彻落实餐饮企业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现就规范燃气器具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餐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有关餐饮企业作为燃气使用安全责任主体,购买燃气器具应符合《商用燃气燃烧器具》(GB 35848—2024)国家强制要求。安装、维修燃气器具应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需委托取得深圳市燃气协会颁发资质证书的企业开展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服务,严禁选择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

  二、规范餐饮企业燃气服务商资质核验

  1.核实资质:餐饮企业在选择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服务商时,应要求燃气器具服务商提供有效《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并通过燃气主管部门公开渠道查询资质真伪(见附件2)。

  2.留存记录:保存服务合同、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维修记录备查,确保服务全程可追溯。

  三、举报无资质经营行为

  餐饮企业若发现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擅自从事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活动的,请立即拨打举报电话(0755-83288315),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安全生产环境。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具备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企业名单(截至2025年6月)

  2.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查询指引

  3.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样例)

  4.《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节选)

深圳市商务局

2025年6月18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具备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企业名单(截至2025年6月).xlsx

2.2.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查询指引.docx

3.3.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样例).docx

4.4.《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节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