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研究国内外重点产业发展趋势及投资促进政策,提出对策和建议。参与拟订全市重大产业政策。
(三)统筹协调、督促考核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建立健全投资促进工作体系。指导各区各部门、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园区等开展投资促进工作。
(四)监测、分析、研判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情况。牵头建立健全高效的项目落地服务工作机制,统筹全市重大项目招引落地的布局,促进各区产业集聚,差异化发展。承担市级重大、跨区跨部门及市委、市政府交办项目的招商引资和跟踪服务工作。
(五)统筹推进境内外经贸网络体系建设,牵头开展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建立与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络机制。负责市驻海外经贸代表处(高层次人才联络处)有关管理、考核和监督工作。
(六)指导外商投资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和外商投资统计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