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和2022年度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2-05-17 16:58 来源: 字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有关文件精神,近期已全面启动2022年(2021年度数据)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和2022年度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统计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规程》等规定,做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完成月报、年报、台账等各项统计报表以及报送投资备案(核准)报告信息,是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申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

  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境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我市境内投资者,均需参加并完成2021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上报相关年报数据,未按时上报的企业将不予补报。

  (二)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

  2022年度上半年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信息(以下简称“半年报”)报送工作已启动。按照“凡备案(核准)必报告”原则,各境内投资主体应主动于2022年5月27日前完成填报。

  二、调查表式的调整及有关要求

  2022年,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对部分调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请各有关企业根据最新要求,完成有关调查表格的填报:

  (一)将“主要国际产能合作领域情况”年报表,调整为“境外电力领域投资情况”表(FDIN8表)。有在建和已投产的电力生产领域境外企业或项目的境内投资者,且中方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需要填报此表,企业承揽的不具有投资性质的承包工程项目不在此范畴。

  (二)增加“境外主要农产品产出情况”年报表(FDIN9表)。凡境内投资者通过直接投资方式(含再投资)拥有或控股的国(境)外农业类境外企业或项目,并开展农业类作物种植或加工类的企业均需填报(我国对外援助农业示范中心不纳入统计范围)。将“农业对外投资合作情况”月报表(FDIY4表)的“带动国内农机具出口”指标,调整为“带动国内农业相关产品出口”。

  (三)取消“对外投资带动货物进出口月报”表(FDIY7表),并置换成“境外企业在外人员月度变动情况”表(FDIY7表)。境外企业在外中方人员发生变动时,需要填报。如境外企业无在外中方人员,也需进行一次零申报。

  (四)增加“境外节能环保产业月度投资情况”表(FDIY8表)。准确掌握我国对外投资流向节能环保产业的规模、结构。

  (五)“境外企业返程投资情况”年报表(FDIN5表)中增加“年末从业人员数量”指标。

  (六)完善“境外主要矿产资源情况”年报表(FDIN7表),明确相关指标的计算口径。

  三、填报路径和填报指引

  (一)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及半年报,均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行报送(ecomp.mofcom.gov.cn),请各有关企业使用账户密码或CA电子钥匙进行登录。具体操作指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未有登录账户的企业,可通过登录页面直接点击“请申请”进行账户注册。

  (三)遗失账户密码的企业,可填写《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见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uojb@ssfetsz.org,工作人员将在每个工作日统一处理并回复邮件。

  (四)各有关企业可进入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fec.mofcom.gov.cn/article/zxbs/dwtzhzxx/),点击“数据填报指南”,根据提示信息观看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数据填报相关培训视频。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统计制度规定,为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而设立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办公室(包括分公司、经理部、项目部等)属于对外直接投资统计范围,请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据实填报。

  (二)除上述年报填报工作外,请各有关企业同时按要求完成对外投资统计月报表的填报。月报为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的月度数据填报,若上月没有实际对外投资的企业无需填报,也不用做零申报。

  (三)2021年度实际完成的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请于2022年6月30日前,填报“2021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补充信息表”(见附件4),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luojb@ssfetsz.org(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报送过2021年并购月报的项目无需再次报送)。

  五、业务咨询

  (一)咨询电话:0755-83182991/83173363(统计业务咨询)。

  (二)咨询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5)添加群管理员,或直接添加微信号(SSFET1994-2),备注“企业名-对外投资统计咨询”。

  (三)技术支持:010-67870108-1-4。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投资统计年、月报系统操作指引

  2.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半年报)系统操作指引

  3.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模板)

  4.2021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补充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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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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