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投资合作外派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01-19 09:22 来源: 字号: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

  为进一步夯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措施,根据外交部、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有关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请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含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和境外合作园区扎实做好人员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外派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重大意义。因地制宜、聚焦重点、统筹兼顾,切实将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防范风险、保障项目人员生命安全为重点,切实采取及时有效措施,避免出现聚集性疫情。

  二、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境外企业项目疫情防控工作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境外人员健康管理,切实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和健康状况,立足就地抗疫和自我防护,减少境外人员轮换,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境外企业要制定应急预案,在发现人员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尽快安排就医,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特别是做好重要生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和防疫工作。

  三、加强沟通,健全工作机制

  境外企业和机构、项目外派人员应在驻外使(领)馆统一领导下做好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工作,坚持“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染疫人员信息。出现疫情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驻外使(领)馆、境内主体公司、市商务局、市政府外办及属地政府,并在驻外使(领)馆、境外当地医疗机构指导下妥善应对处置。应建立完善健康管理制度、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和疫情预警制度,坚决防止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防止疫情扩散和输入。

  四、加强境外重点疫情国家人员流动管理

  境外企业人员非必要不出行,降低感染发生概率。建议疫情严重国家(地区)境外企业暂停春节期间员工回国休假或轮换计划,有针对性地做好员工思想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回国人员应严格按国内“外防输入”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严防外派人员带疫回国。

  请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按照“谁派出、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专人负责,做好外派人员管理,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有外派人员染疫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局。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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