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信用证
(一)产品简介
开立进口信用证是指建设银行根据进口商(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受益人)开具的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二)服务功能
1.建设银行可满足企业各种信用证开证需求,常见信用证: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迟期付款信用证、议付信用证等;特殊类型的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循环信用证等;
2.开证时减免保证金,可以根据企业资信状况减免保证金;
3.如果企业在开证前交纳全额保证金或在建设银行拥有信用证开证额度,则在办理开立信用证业务时可获得最高效率的开证服务;
4.建设银行同时提供开证后的改证、单据的审核、承兑、付款等优质服务;
5.同时为企业提供后续的提货担保、提单背书、信托收据贷款、海外代付等服务;
6.可为企业提供即/远期售汇、即/远期外汇买卖等外汇资金服务,与信用证结算相配套,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
(三)产品优势
1.信用提升。开立信用证后,建设银行即承担了第一性付款责任,企业对外的付款承诺就由普通的商业信用提升为银行信用,由此企业可以在对外谈判中占据主动,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或其他优惠条件;
2.交易安全。银行介入企业与出口商的贸易中,可以使贸易过程更加规范,通过信用证的单据要求,企业可以有效地控制货权、运输方式、发运日期及货物质量等;
3.减少资金占用。企业开证时可向建设银行申请减免保证金,付款时遇到资金紧缺也可申请办理信托收据贷款、海外代付等短期融资业务。
(四)建设银行的优势
1.作为中国最有实力的大银行之一,所开立信用证为世界各地出口商普遍接受;
2.作为服务功能齐全的商业银行,能为企业提供关于进口信用证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3.拥有经验丰富的国际结算专业人员,遍布全球的代理行网络;
4.操作系统安全、快捷。
(五)办理条件/程序
1.企业申请开立信用证时需提供:开证申请书、贸易合同、进口批文(如有)、进口付汇备案表(如有)等;
2.如果企业是首次申请开立信用证,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等企业基本材料。如果申请减免保证金或申请信用证开证额度,还需提供企业的财务信息、经营情况等资料;
3.根据企业的信用评级和申请的信用证类型(非全套货权凭证的即期信用证或远期信用证),可能还需提供《信托收据》;
4.开证后,收到国外寄来的单据,建设银行将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专业化的审单服务;
5.企业从建设银行取得全套单据前往办理提货事宜。
二、出口信用证
(一)业务简介
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保证,它是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受益人)开具在规定的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
(二)服务内容
1.出口信用证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外来证的审核、信用证的通知、审单、寄单索汇和收汇等。
2.专业的审单服务,建设银行有大批通晓国际惯例的审单人员,可提示出口商及时修改单据中的不符点。
3.相关融资产品丰富,可为出口商提供打包贷款、出口议付、贴现和福费廷等贸易融资产品服务。
(三)业务优势
1.安全性高—出口商备货交单后,由于境外开证行的银行信用取代了进口商的商业信用,只要按照信用证的单据要求制单,一般都可以按时收回货款,从而避免出口收汇风险。
2.扩大销售市场—在不了解进口商资信状况的情况下,选用出口信用证方式可以在确保货物安全的同时,努力发掘和拓展新兴市场,增加商业机会。
3.占有主动权—信用证的特点是银行“认单不认货”,只要出口商把握住了单据的质量,就可以占据主动,取得开证行的付款承诺。
(四)如何办理出口信用证业务
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已办理年检、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并具有进出口权的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经济实体,均可在建设银行办理信用证业务。没有进出口业务经营权的客户办理信用证业务,须委托有进出口代理经营权的外贸公司代理。
1.信用证通知:建设银行收到国外来证核实其真实性后通知出口商(受益人)。
2.审单:出口商向建设银行提交全套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及正本信用证。建设银行将会为企业提供高水准的专业审单服务,如审单发现不符点,建设银行将在第一时间联系出口商进行更改或换单。
3.索汇:建设银行将按照信用证指定的索汇路线和方式(电索或函索)向偿付行索偿,或根据信用证要求,向开证行寄单并索汇。
4.结汇:建设银行收到款项后,将及时向出口商发出通知,并根据出口商的指示将款项转入出口商的外汇结算账户或为出口商办理结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