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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大厦公共科技创新载体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5-11-10 11:15 来源:深圳市投资推广署 字号: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万福大厦公共科技创新载体公开招商,欢迎有意向的企业和机构咨询、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万福大厦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北侧,政丰北路东侧,龙翔北路西侧;地上14层、地下1层;占地面积103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10000平方米,使用面积约8000平方米。大厦基本装修完成,网络、空调等设施完备,具备入驻条件。其中1-2层用作公共服务,街道行政服务大厅进驻,提供业务受理、行政许可、企业服务等公共服务。3-14层为此次招商使用的公共科技创新载体。

  二、招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三、总体要求

  万福大厦公共科技创新载体积极引进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公共检测平台等科技创新平台、未来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产业联盟。重点引进:

  1、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公共检测平台等;

  2、生命健康、海洋、航空航天以及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等未来产业;

  3、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4、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研发项目;

  5大型央企项目研发和办公等。

  四、使用原则

  1、按入驻项目的类别及需求,对场地进行合理分割、统筹安排。

  2、入驻机构交付租金,租金标准为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租金价格的80%,高端项目可享受特殊租金优惠。

  3、项目签约入驻后,不得将租用物业转租给第三方。租期一般不超过5年,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租(装修期半年免租)。

  4、每年对入驻企业进行复核。提供虚假材料或未经同意擅自改变场地用途的,终止合同,停止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同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

  五、入驻条件及优惠标准

  凡进驻万福大厦公共科技创新载体的企业及机构,入驻后必须在福永街道注册并结算纳税(辖区外企业需在入驻后3个月内完成相应工商变更),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等。

  (一)高端资源

  1、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的研发机构;或者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其他单位联合组建的研发机构;

  2、通过相关认定授牌,同时已经具备开展业务条件的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检测认证中心、工程中心及公共技术平台;

      该类企业或机构第一年按标准租金定价的10%支付租金,第二年按30%、第三年按50%支付租金。

  (二)高科技企业

  1、符合深圳市未来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2、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纳税额超过500万元、上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纳税在300万元以上、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3、各类企业其所占用面积同时满足每平方米年纳税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

  该类企业按标准租金定价的70%支付租金,优惠期三年。

  六、入驻流程

  (一)申请与初审

  符合要求的入驻单位填报相关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项目招商办公室提出申请,招商办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二)征求意见

  书面征求区住宅局、投资推广署、经促局、科技创新局等部门意见。

  (三)专家审核

  组织专家对拟入驻单位进行综合评审。

  (四)确定入驻单位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确定入驻单位具体场地位置、面积及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27393619 13502892183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27394292 13723452766

     

  下载方式:

  1、深圳市投资推广署www.szinvest.gov.cn

  2、宝安区政府在线www.baoan.gov.cn

  3、“阳光福永”微信公众号

   

附件:1、万福大厦入驻审批表.doc

      2、企业申请入驻万福大厦资料清单.doc

      3、入驻申请.doc

      4、拟进驻万福大厦企业(机构)情况表.doc

福永街道办事处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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