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9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的通知》(商资函﹝2019﹞105号)要求,本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以下简称“联合年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企业
(一)2018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市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申报期间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2019年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起填报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
二、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应用”(http://www.lhnb.gov.cn/),填报2018年度投资经营信息。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出具联合年报回执。相关数据信息将在商务、财政、税务、统计、外汇部门间实现共享。
为确保联合年报数据的填报质量,各企业应安排本企业财会人员从事申报工作,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
四、结果公示
参加联合年报的企业名录、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且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公示平台”(http://lhnbgs.mofcom.gov.cn)向社会公示。未参报企业名录将一并公示。企业可关注联合年报微信公众号(附后),查询公示情况及在线咨询。
五、外汇管理
从2018年4月1日起,FDI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并入联合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未按规定报送的,外汇管理部门将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中对其进行业务管控,涉及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外汇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六、缴费
企业在联合年报中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请各相关企业重视联合年报工作,按时填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商务局
2019年4月1日
联合年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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