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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关于公开征集2019年培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9 18:00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降低国际贸易风险,促进深圳市经济贸易发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19年深圳市公平贸易培训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培训内容

  1.货物贸易:与深圳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贸易环境;与深圳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技术性贸易措施介绍;与深圳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贸易救济调查介绍等。

  2.服务贸易:有关WTO成员服务贸易开放与准入介绍等。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深圳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案例解读及应对等。

  4.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与深圳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投资政策解读等。

  5.技术性贸易壁垒:与深圳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技术性贸易壁垒政策和措施解读等。

  6.自贸区:自贸区与贸易有关的政策解读及贸易环境的介绍等。

  7.政府采购协定:与深圳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等。

  8.其他与贸易和“走出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的培训。

  以上所列为培训内容的范围,具体项目(题目)由市公平贸易促进署最终确定。

  (二)培训程序

  培训程序为:申报、评审、申请报批、执行、总结、费用核销。

  1.申报指培训机构(单位)在向公平贸易促进署提交的2019年度培训计划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

  2.评审指公平贸易促进署汇总申报单位的培训计划申请表,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进行评审,形成年度培训计划;

  3.申请报批指公平贸易促进署就各类培训撰写内部呈批件报公平贸易促进署署领导审批,为此,受委托的培训承担单位须在培训举办前一周提交盖公章的培训申请表;

  4.执行指各类培训在公平贸易促进署的指导下,就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

  5.总结指各类培训结束后应提交的培训、签到表、照片、教材、及小结等相关材料;

  6.费用核销指培训结束后两周内按照财务规定及时提交相关票据

  (三)培训监督

  1.各类培训组织实施要按照议定的内容进行,接受公平贸易促进署培训部门的监督。

  2. 公平贸易促进署培训部门负责对各类培训的实施实行监督,包括:现场监督、培训总结材料的验收和监督、经费核销监督。

  3. 公平贸易促进署负责培训的同志将到培训现场监督。

  4.如发现重大问题,严重偏离培训内容,不能实现培训目的的,可提出警告,甚至中止合作培训,不核销经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承担开展公平贸易培训工作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协会等机构,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

  (二)申报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4月29日。

  (三)申请材料:

  1.登录深圳市商务局网站http://commerce.sz.gov.cn/,下载填报《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培训申请表》(附件)并提交申请表格纸质文件原件;

  2.申请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申请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需连续编写页码,并装订成册。

  4.申请单位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自行留底,公平贸易促进署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申报项目评审

  1.评审:2019年4月30日,公平贸易促进署对《申请表》进行评审,确定培训委托

  四、培训进度安排

  单位。

  2.公布培训委托单位:深圳市公平贸易署将于2019年5月上旬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http://commerce.sz.gov.cn/)公布培训委托单位。

  2019年11月底完成培训。

  五、联系方式

  申报受理部门: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研究培训中心。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42室。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5-88125525

  电子邮箱:huangshichao@commerce.sz.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公平贸易署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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