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拍卖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19〕63号),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开展2018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注册地在深圳市、经批准已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并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及其分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企业”)。
二、核查内容
(一)核查拍卖企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有无擅自出租、转让拍卖企业经营资格情况;拍卖师聘用等情况。
(二)核查拍卖企业经营情况。
(三)核查拍卖企业报送经营月报情况,是否按时、准确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数据。
三、核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市商务局委托深圳市拍卖业协会作为2018年度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第三方协助和评审单位。
请各拍卖企业于4月30日前,登录“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在线系统企业端”(http://pmhc.gdaa.cn),按系统提示进行填报,在线打印附件1、2表格及相关材料,形成年度核查报告并装订成册(详见附件2),一式贰份送至深圳市拍卖业协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7号人才大厦606室)。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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