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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进出口公平贸易研究专项资金贸易摩擦应诉经验总结报告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2 17:45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指导和帮助我市企业有效应对各类贸易摩擦,支持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自身正当权益,提高我市社会各界运用世贸规则的能力和水平,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以下简称市公平署)制定了《2020年度深圳市进出口公平贸易研究专项资金贸易摩擦应诉经验总结报告项目申请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进出口公平贸易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世贸字〔2015〕11号)。

  (二)《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关于调整〈深圳市进出口公平贸易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资助项目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公平字〔2018〕27号))。

  (三)《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关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政策事项的通知》(深经贸信息公平字〔2019〕1号)。

  二、支持项目

  贸易摩擦涉案应诉企业撰写应诉经验总结报告。

  三、支持方向、方式及额度

  本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事后核销的方式进行资助。具体资助额度如下:

  (一)在贸易救济措施调查原审案件中,被抽样抽中并积极应诉的企业或行业组织,撰写应诉经验总结报告的资助费用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未被抽样抽中但积极应诉的企业,撰写应诉经验总结报告的资助费用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二)涉案并积极应诉行政复审案件、日落复审案件、新出口商复审案件、保障措施案件的企业,撰写应诉经验总结报告的资助费用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三)在与进出口贸易有关的贸易壁垒调查中,积极应诉的企业撰写应诉经验总结报告的资助费用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四)在美国337调查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积极应诉的企业撰写应诉经验总结报告的资助费用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四、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在深圳市内依法注册,积极应诉国外贸易摩擦案件的进出口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深圳市社会信用系统上信用记录良好。

  五、项目申请

  (一))申请材料

  1.《深圳市进出口公平贸易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贸易摩擦涉案应诉企业资料备案表》。

  3.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4.律师代理协议和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5.案件裁决书(打印版或复印版)。

  6.案件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

  (二)受理时间:2019年6月13日至6月25日。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40室。

  (四)咨询电话:88125124,88127308。

  (五)电子邮箱:xiemeng@commerce.sz.gov.cn

  六、申请材料说明

  (一)相关申请表格请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http://commerce.sz.gov.cn)下载。

  (二)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两份(特殊说明的除外),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需连续编写页码。

  (三)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四)申报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自行留底,已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七、项目决定机关

  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

  八、办理流程

  申报单位网上下载申请表格—>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受理部门进行资料初审—>第三方审计—>申请项目通过市公平署审核—>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报备—市公平署下达资助计划—>核拨经费。

  九、证件

  证件:资金下达文件。

  十、证件的法律效力

  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专项资金资助。

  十一、收费

  无。

  十二、年审或年检

  贸易摩擦涉案应诉企业撰写应诉经验总结报告无年审。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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