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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组织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1 17:28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我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组织管理,提升项目评审质量,构建“公平公正、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评审机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管理规定》(深商务﹝2019﹞80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专业评审组织机构,择优选用协助开展评审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要求

  (一)在我市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本市事业单位(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在我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相应咨询服务经营范围;

  (二)熟悉我市商务领域发展现状、产业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专家评审要求;

  (三)具备编制相关文件和组织评审的专业从业人员,具有三年以上组织项目专业评估、评审或鉴定的经验;

  (四)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近5年内没有接受过刑事处罚,近3年内没有因违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过行政处罚。

  二、申请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第三方专业评审组织机构情况说明》,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机构简介(基本情况、营业范围、组织架构、财务制度等);

  2.对我市商务领域现状及有关政策制度的掌握情况(能够证明机构掌握商务领域现状及有关政策的业务案例、研究成果等);

  3.专家库建立管理情况(建立时间、专家领域及明细、专家库管理机制、专家响应时间等);

  4.2016-2019年组织从事专业评估、评审或鉴定的项目案例。

  (三)评审组织工作从业人员名单及相关工作能力清单;

  (四)承担项目评审组织工作相关费用标准;

  (五)无违法违纪承诺书。

  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编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申请方式

  申请机构请于2019年7月24日18:00前递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至下列联系地址,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西区1217室;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5-88107014;

  邮箱:huangyuanxin@commerce.sz.gov.cn。

  深圳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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