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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行动计划(2019-2021)》风险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19-09-23 15:05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字号: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风险评估专题会,邀请花涛、李信民、薛占栋、刘艳霞、李江、许鲁光、熊义刚等7位专家,对《深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1)》(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行风险评估论证。与会专家听取了关于《行动计划》起草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情况介绍,在对《行动计划》进行认真审阅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本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当前,消费连续五年成为经济增长第一动力,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76.2%,比上年提高18.6个百分点。一是国家层面。先后颁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 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促消费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要求地方研究出台促进消费升级的各项政策措施。二是商务部层面。结合国务院部署,商务部出台八大行动计划,第一个计划就是消费升级行动计划,提出要从“发展便民消费、开展商圈建设、用好国际资源、推动绿色消费、构建现代供应链、改善消费环境”六个方面出台具体实施举措,推动消费升级,其中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是我市层面。近年来,我市立足自身发展实际,围绕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进行了多维度探索和深层次实践,先后出台了《深圳市培育新兴消费热点工作方案》、《深圳市扩大消费重点行动计划》《深圳市商业网点规划(2016-2020)》《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政策措施。随后,我市连续两年在《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目标。

  二、编制过程

  为高质量编制《行动计划》,我局联合有关研究机构成立了起草小组。起草小组以实地调研或文献调研的形式,先后考察了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和北京、上海等兄弟省市在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方面的做法,组织了数场专题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初稿。随后,我局将《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向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27家单位反馈的48条意见建议。经认真研究,起草小组采纳了其中43条意见,有5条意见因与现有政策或普遍性做法相左未予采纳。2019年8月16日,王立新副市长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本《行动计划》,并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结合中央和省的最新部署以及市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我局组织各区各单位开展研究,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形成《行动计划(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坚持消费升级与产业提质一体谋划、市场优势与时尚特质一体发掘、供给创新与需求创造一体推进、区域协同与要素联动一体实施”的建设思路。提出了打造消费创新的“全球重镇”、国际品牌的“重要驻地”、中国制造的“世界橱窗”、引领潮流的“时尚之都”的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是“重点行动”。部署了实施国际化核心商圈、高端商业中心、特色商街创建行动、口岸商业带建设、消费供给提质、消费业态创新、夜间经济繁荣、消费促进推广、国际化消费环境营造、消费改革攻坚等10大行动,提出了33项具体任务。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创新财政支持、开展试点示范、强化监督考核等4个方面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四、风险评估分析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有关规定,专家组主要围绕《行动计划》可能涉及到的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经济社会效益等风险和合法合规性、实施可行性等进行评估分析。

  (一)公共安全。

  《行动计划》是促进发展性质的文件,文件出台的目的在于通过部署一批专项行动,加快建设深圳国际消费城市,系统谋划消费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不直接涉及安全生产,引发卫生、食品、药品、地震、防汛防旱防风、治安、交通、消防、出入境、人口管理、安全保卫等方面风险的可能性也较小。

  (二)社会稳定。

  《行动计划》聚焦扩大消费和促进消费创新发展,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要求,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诉求,能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积极影响,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较小。

  (三)经济社会效益。

  《行动计划》贯彻落实了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扩大内需、推动消费升级的总体部署,部署的商业名街创建、口岸商业带建设、消费业态创新等行动有利于加快建设深圳国际消费中心,这对于缓解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对冲出口和投资增长乏力、持续增强“稳增长”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行动计划》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制度创新、市场信用、质量监管、权益保护等领域,着力破解制约消费创新发展的制度障碍、要素短板,加快形成更加完善、更为成熟的消费服务链,打造法治规范、创新时尚、国际味浓的消费目的地品牌,对深圳营造国际化消费环境具有极大促进作用。

  (四)合法合规性。

  市商务局按照市政府部署牵头组织建设深圳国际消费城市、系统谋划消费创新发展工作,组织起草《行动计划》的过程中,经历了专题研究、组织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并能够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政策制订,完全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广东省、深圳市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要求。

  《行动计划》不涉及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及行政征收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的事项和内容,不涉及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不涉及溯及既往效力的规定,不存在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或不一致的内容,规定内容符合合法性要求。

  (五)实施可行性。

  《行动计划》明确了建设深圳国际消费中心的总体要求,提出要主动在新时代坐标系中、消费升级大趋势下系统谋划消费创新发展,坚持消费升级与产业提质一体谋划、市场优势与时尚特质一体发掘、供给创新与需求创造一体推进、区域协同与要素联动一体统筹,着力实施商业名街创建、口岸商业带建设、消费供给提质、消费业态创新、消费促进推广、国际化消费环境营造、消费改革攻坚等七大重点行动。总体来看,内容丰富、论述严谨,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五、风险评估结论

  专家组一致认为,总体来看《行动计划》起草过程科学、合理,主要制度设计合法、合理、可行,实施风险较小。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建议在两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一是在商业空间布局方面更加注重与城市总体规划、商业网点规划的无缝衔接;二是在消费环境营造方面更加注重强化消费服务标准、投诉处理机制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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