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经核准,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职员一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选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选聘职员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选聘职员职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取得的学位要与所学专业相对应。
2.关于学历:应聘人员的学历须与《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选聘职员职位表》要求一致,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
3.关于年龄: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 2014年2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上午09:30至11:30。
3.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29室,联系电话:88127257、88125524。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3)。
5.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由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组织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由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组织实施,深圳市商务局负责指导监督。考生须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
(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专业题型,主要测试与选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能力、实际业务水平、职业素养。考生不能带任何资料进入面试考场,不另设备考时间。
(四)面试成绩当场发放。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的平均分办法确定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选聘单位依考生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若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由招聘单位加试一题,按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五)面试结果公示。根据面试分数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商务局官网(http://commerce.sz.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15日内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考察
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并确定拟聘人员。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拟聘公示
经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商务局官网(http://commerce.sz.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
用人单位应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按要求备齐拟聘人员资料,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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