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页
智能推荐

热点关注

政策推送

网站支持IPv6
政声传递 简体 EN 数据开放 政务机器人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搜索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1-11 15:56 来源: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实施细则》共七章二十二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明确本实施细则的依据、资金来源、管理原则和绩效目标等。

  第二章申报条件,共两条。明确申报主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条件。

  第三章扶持方向、条件和标准,共三条。明确扶持对象、扶持条件和标准。根据《实施意见》涉及的资金安排政策措施,具体支持条款及方向如下:

  1.加大对转型企业特别支持。对个体工商户直接转型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并纳入“四上”企业统计库的,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

  2.充分挖掘规上企业新增量。对首次纳入“四上”企业库并于入库次年实现营业收入、零售额正增长的服务业企业及批发零售企业,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第四章项目申报和审核,共三条。明确申报方式和审核方式,包括项目申请、受理审查、形式审查、专项审计、现场核查、征求意见、编制奖励计划、公示及拨付资金等。

  第五章项目管理,共两条。明确专项资金不可多头重复申报和项目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第六章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共六条。明确绩效评价要求、实施跟踪监控措施及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共三条。明确有关名词解释、实施细则解释权及有效期。

相关文档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隐私申明 版权保护

备案号:粤ICP备19022168号 网站标识:4403000060 公安备案号:44030402002937

主办单位:深圳市商务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投诉/咨询电话:12345、0755-88107023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