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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181C/2020-00247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08-20
名称: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全面实施境外投资备案(核准)无纸化管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8-20
主题词: 境外投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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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全面实施境外投资备案(核准)无纸化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0  浏览次数:-
(为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境外投资备案(核准)无纸化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有关工作要求,在确保境外投资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深圳市将全面实施境外投资备案无纸化管理。)

各有关企业:

  为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境外投资备案(核准)无纸化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有关工作要求,在确保境外投资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深圳市将全面实施境外投资备案无纸化管理。具体备案流程变更如下:

  一、全面实施无纸化管理

  各企业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以下简称“商务部系统”)和深圳市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深圳系统”)同步申请,并按照材料清单的要求将所有申请材料盖章扫描后,以PDF格式文件上传,不再递交纸质材料。商务部系统相关历史数据将全部迁移至“资格类-境外投资管理(无纸化版)”。

  二、其他相关事项

  (一)证书管理。申请情形为变更、划转、注销类的,需要把原证书原件邮寄或直接交回到商务局合作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3楼1306室)。

  (二)领取证书。选择“窗口取件”的企业需自行在系统内打印《领证回执》并加盖公章,凭《领证回执》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出证窗口领取《企业境外投资/机构证书》或《企业境外投资注销确认函》;选择“快递取件”的由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统一通过EMS邮寄发出。

  (三)技术咨询电话。如深圳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技术或业务问题,请与商务局合作处联系(0755-88127577、88121903);如商务部系统使用中遇到技术问题,请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联系(010-67870108-1-4)。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