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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181C/2026-00139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投资促进局 成文日期: 2026-03-30
名称: 深圳市促进外贸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出口深圳”专项措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30
主题词: 外贸 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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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促进外贸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出口深圳”专项措施

发布日期:2026-03-3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进口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保障供应链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促进外贸提质增效,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措施(以下简称“进口十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进口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保障供应链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进出口平衡发展、促进外贸提质增效,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措施(以下简称“进口十条”)。

  一、支持产业升级类产品进口

  支持“20+8”产业集群发展所需先进技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指导帮助企业就纳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技术和产品积极申报国家进口贴息支持,为相关科技前沿产品企业提供减免税“一对一”指导服务。为集成电路、平板显示模组等产业发展所需重要中间品进口制定个性化监管措施,促进关键料件高效投入研发生产。探索推进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高质量运行出入境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联合监管机制,试点实施进口食药物质分类管理措施,结合实际对非药用用途免予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二、拓展优质消费品进口

  围绕人民群众消费需求,支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和水海产品、中高端消费品、医药和康复养老器械等进口。支持进口冷链产业集聚发展,锚定生鲜水果,构建“海外源头直采+冷链物流+仓储+智慧分拨分销”网络,打造国内进口水果集散枢纽,探索建设冰鲜水产品、冻肉、水果等进口“查存一体”综合服务平台。完善进口商品销售网络,推动在核心商圈、交通枢纽设立进口商品展示体验中心、国别商品馆,吸引中高端国际消费品牌在深设立更多全球性、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品牌首店、旗舰店、体验店。

  三、壮大大宗商品进口规模

  加快打造大宗商品进口聚集区,大力招引国内外能源、矿产等大宗贸易企业亚太总部、订单中心、结算中心落户深圳。支持香港交易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建设,推动更多国内外大宗商品贸易商参与前海联合交易中心交易。支持国内外能源使用和贸易企业在深开展液化天然气、电煤、燃料油集采业务,完善能源资源进口及分销转运通道。高标准建设盐田国际船舶保税LNG加注中心,扩大LNG罐箱多式联运规模。

  四、培育进口贸易新兴业态

  推动扩大跨境电商进口,探索建设跨境电商进口“数字选品中心+保税仓直播+一站式供应链”综合性服务平台,优化跨境电商进口退货监管流程,复制推广退货中心仓模式。创新发展“保税+”业态进口,加快建设保税维修产业集聚区,打造保税维修供应链枢纽,支持企业建设进口维修耗材保税中心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大力拓展保税展示交易进口,建设进口消费品“保税展示+跨境电商”融合发展平台,探索开展“首店、首发、首展、首秀”的进口消费品保税展示交易。

  五、打造高能级进口促进平台

  支持前海深入推进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建成前海海运中转集拼中心、免税品集散中心,拓展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在监管制度、服务模式、交易规则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进口贸易制度创新策源地。升级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功能。推动国际电子元器件厂商及龙头分销商在深设立国内分拨中心,支持企业以“港店深仓”模式协同香港拓展电子元器件亚太分拨中心业务。高水平举办高交会、文博会、海博会等国际性展会,结合展会主题增设海外产品专业进口展区,加大关税保证保险等产品在展览品进口领域的推广,健全国际展品通关“集成式”“驻场式”服务。

  六、开拓多元化进口市场空间

  高质量落实国家对外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编制进口商品关税减让及原产地规则使用指南,加密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与合规辅导,帮助企业合理规划货源渠道、精准享惠。鼓励企业有序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基地和矿产能源开发基地,拓展安全稳定的农产品、原材料及中间品进口渠道。系统开展集成电路等关键零部件供应链风险评估,引导企业多元化拓展供应渠道。加强前海与澳门进口资源协同,发挥澳门在葡语国家源头集货优势,打造咖啡、红酒、大豆、矿产资源等葡语国家优势产品进口分销基地。

  七、加快进口绿色转型发展

  推动再生资源开发企业整合境内外优质资源,扩大再生关键品类进口,支持企业探索再生资源“进口+加工+分销”一体化运营模式。完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障体系,优化深圳要素交易金融服务平台服务,为企业进口再生资源提供便利。支持符合要求的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再制造产品进口。

  八、深化重点区域进口合作

  打响“共享大市场·出口中国”品牌,举办系列进口促进活动,引导企业扩大APEC市场优质产品进口。持续办好大湾区—东盟经济合作(前海)论坛,在论坛设立“东盟商品进口展示交易中心”,集中展示东盟各国优势产品。用好RCEP、中国—东盟等自贸协定关税优惠安排,加强与东盟的区域间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协同,扩大自东盟的中间品进口。用好非洲建交国100%税目产品进口零关税举措,拓展“非洲好物”进口。进一步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落实外籍人员及各类经营主体便利化措施,持续提升进口合作的集聚效应和辐射能力。

  九、提升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

  实施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充分发挥中国海关AEO实训基地(深圳)的示范引领作用,对大型进口企业开展重点培育推荐。探索消费品首发进口便利化支持措施。探索优化真空包装或防光包装的高新技术货物进口口岸布控查验模式,对确需查验货物,允许灵活调整至具备条件的目的地实施。扩大大宗商品、生鲜农产品等高时效性要求商品“提前申报+附条件提离”适用范围。对进入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的研发用法定检验工业品实施“差别化合格评定”,在风险评估后采用合格保证方式快速放行。深入推进进口货物减免税“自报享惠”试点,逐步扩大试点企业范围。

  十、夯实进口基础服务支撑

  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及商业银行作用,扩大进口信贷投放,提升进口结算效率,探索推出进口预付险等进口信用保险险种。搭建进口企业金融对接服务机制,降低关税保函、保证保险、融资利息等成本。加大保税仓储设施供给,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一批智能高标仓及适应集成电路、专用设备、香化商品等存储需求的专用仓库,支持降低外贸企业仓储成本。升级盐田国家骨干冷链枢纽功能,推动临港冷库扩容,积极向华南、西南等区域枢纽城市拓展内陆进口冷链分销通道。推动深圳湾、莲塘等陆路口岸智能化设备和冷链查验设施投入使用。支持传统国际货站开展“智慧化、远程化”监管升级改造,提升进口货物一体化调拨、跨境快速通关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