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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92181C/2023-0025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7-29
名称: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深圳组团参展项目组展单位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29
主题词: 国际 服务贸易 交易会 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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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深圳组团参展项目组展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9  浏览次数:-
(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将于2023年9月2日至6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和周边的国家体育馆以及首钢园区举办。为支持深圳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我局拟支持本市企业组团参会,通过互动体验、实物展示、特装搭建等方式宣传城市、产业和品牌形象,现公开征集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组展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以下简称“服贸会”)将于2023年9月2日至6日在国家会议中心和周边的国家体育馆以及首钢园区举办。为支持深圳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我局拟支持本市企业组团参会,通过互动体验、实物展示、特装搭建等方式宣传城市、产业和品牌形象,现公开征集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组展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服贸会组委办的展位分配方案,拟安排深圳展区主展位在国家会议中心100平方米,在国家体育馆或首钢园区120平方米。

  二、请有意向的单位按照《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3号)及《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深商务规〔2023〕3号)规定,认真制定组团参展方案,于2023年8月2日18时前向我局递交组团申请及组团方案,逾期将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评价并公布结果。

  三、申请组团单位须于截止时间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刻盘)报送至深圳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一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304室,联系电话:88107046)。逾期视为无效申请。我们将根据组团方案质量(包括但不仅限于组团参展情况与展会项目相关性评估、展览及配套活动组织方案专业性评估、组团参展面积、组团参展企业数、优质参展企业数量、本项目曾组团参展届数)、构综合能力、资金保障能力等进行综合比选,择优支持一家单位组团参加2023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

深圳市商务局

2023年7月28日


附件:

1.附件: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doc